继承父母遗产不一定算
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
共同财产。但是,如果
被继承人在
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
赠与人在
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则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