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事故的定责流程为:
当事人首先向公安机关
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勘查现场,
收集证据;然后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最后对于事故的
赔偿由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向法院
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