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房产交易活动中商业房产买卖的相关
税费。按商铺性质可分为新开发商铺(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业房产)买卖税费和二手商铺买卖税费;按税费负担情况可分为买方税费和卖方税费;按税费性质可分为交易税和交易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
(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