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可以请
律师。
因为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
辩护人;而且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
担保人或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通常对
犯罪较轻,不需要
拘留、
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审可以由
家属或者委托律师向侦查机关或者执行机关提出申请。
一般都是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