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笔录让回家不算
立案。做笔录只是公安机关了解事实并且搜索
证据的一种方式。所谓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以及
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
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
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
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
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