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工伤认定不以
确认劳动关系为前提。
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交证明
劳动者与单位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
工资花名册、工作证、具有劳动
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已明确认定存在
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书;
或人
民法院裁判文书等。劳动行政部门经审查判断,受伤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或其调取的
证据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即可作出劳动关系存在的认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审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受伤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显而易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应调查核实,以取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
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