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拒绝
加班不算
旷工。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用人单位安排
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支付
加班费。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