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法人是组织,不存在死亡的问题,能够死亡的只有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
人死亡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
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的
债务由公司用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至于股东,一般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等需要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需要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