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规定,
个人破产了会对
债务人的现有财产进行清偿。还没有到还款期限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的时候就会看作是到期了。因为债权已经到期了,所以
债权人是有权要求欠债人进行清偿的责任的履行的,并且可以要求保
证人来承
担保证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46条的规定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此时,因债权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要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113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
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