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
离婚的,则是要办理
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
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
(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