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另一方是无权参与分割的。因为对于
再婚前一方就已经拥有的财产应当认定为这一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应当归这一方个人所有;即使再婚了也不会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而且配偶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分割对方的
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