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
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
诉讼离婚。即准备好
起诉状和相关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证据,前往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根据这一标准
收集证据。
到法院起诉时,首先准备好
离婚起诉状、
结婚证、夫妻两人的
身份证等材料,起诉状应当写明
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孩子
抚养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等;然后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或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的
立案庭办理手续,预交
诉讼费用后回家等待法院通知即可。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