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不是必须要三甲医院开证明的。
具体看用人单位的规定。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
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
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法律依据: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
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
劳动关系,
办理退休、
退职手续,享受
退休、退职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