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原件丢了有
复印件,可以
起诉。
但起诉要符合
起诉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
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
证据。
当原件证据丢失,需要复印件来作证时,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一、有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
二、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
三、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提供原件印证或提供原件线索,经查确有其原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
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
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
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