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拖欠工资,
农民工可以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
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他的拉横幅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另外,拖欠工资新规规定是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或者是
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要求还款。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