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借款的利息不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是货币一定时间的使用费,
债权人因为出借货币从
债务人手中获得报酬,不可以预先在本金扣除,如果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的借款
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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