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民法典中规定质权人不可以擅自将质物出租,质权人如果对
质押财产擅自进行处分没有经过出质人同意的,造成质押
财产损害了的,质权人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
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
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
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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