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债权人拍卖
债务人有
抵押清偿顺序为办理了
抵押登记的
抵押权优先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有多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则按照抵押登记的时间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
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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