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一方
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所以,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
父母离婚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当事人,是需要支付
抚养费的。
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依法判决。
对于经济收入过低,无力承担抚养的,可用其财物折抵
子女抚养费。
如果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至少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如果经过对方同意,也可以减少抚养费或者
不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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