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分居两年,且满足如下情形可以办
离婚:
1、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订立书面
离婚协议,共同
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左右冷静期,即可领取
离婚证;
2、双方
起诉离婚的,需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法院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离婚。且夫妻因感情不和而
分居满两年属于法定的
夫妻感情破裂情形。
如果还未
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未
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
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
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另外提出
诉前保全需要提供
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另外,必须是有
证据证明对方有
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
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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