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父母死亡,有负担能力哥哥对未成年的弟弟有
扶养义务,如果哥哥没有负担能力的,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抚养。
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能力(余力)。
若义务人履行了扶养义务,不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则表明其具有负担能力。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
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
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
法律纠纷时,来
律图网即可找到专业的
律师,解答你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