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产假结束后,如果
劳动者具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单位的工作,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等情形的,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但如果具有后述情形的,单位要向劳动者依法
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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