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条件如下:
1、
劳动者有
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
2、劳动者有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
4、其他。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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