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企业被兼并,如果合并后的企业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则职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
申请仲裁或者
起诉的方式来维权。且在企业被兼并后,原
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兼并的企业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
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