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孩子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孩子无力向父母提供
赡养费,原则上只需提供精神慰藉即可,父母可以列为低保户,由国家供养;
若非独生孩子,则父母由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
赡养。如果孙孩子有负担能力的,可以要求孙孩子
赡养老人。
【法律依据】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
赡养人和
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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