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子女抚养费一般不能免除,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一)由于长期疾病
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
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
(二)因
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
(三)抚养子女的一方
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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