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在
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归属子女的内容,可以认定为
赠与合同,但一方反悔主张撤销时,可以适用具有道德义务的赠与不能撤销的条款,不允许反悔。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围绕着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以及补偿无过错方等相关事宜达成的一个利益平衡的结果。
在离婚协议中出现的夫妻双方将共有
房屋赠与子女的条款,是处分
夫妻共同财产所达成的合意。
在父母子女之间,构成无偿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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