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有
遗嘱的
遗产继承程序如下:首先是所有
继承人到
公证处申请办理
继承公证,
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
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
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继承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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