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的,处理如下:
1、在举证期内提交
证据,
被申请人可以提交
答辩状,需要调解的可以及时联系
仲裁员,不想调解的等待开庭
传票。
2、应当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据、计算应当
赔偿的数额。
【法律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
劳动争议事项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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