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超过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去民政局申请发给
离婚证的,会被认定撤回了
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还想办理
协议离婚的,需要重新向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然后再登一个月冷静期,然后再到法院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