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工伤工地一直
拖欠不赔付,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若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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