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离
婚后买房子再
复婚,该房属于一方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的
婚前财产属于其
个人财产,在
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配偶也没有请求分割的权利。
3、但是,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自愿分割个人财产给配偶,或者离婚时有一方生活特别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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