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2、原则上已经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的
公诉案件不会因受害方同意
不追究刑事责任而撤销,但现在提倡和谐社会,在
刑事司法实践中贯穿了调解,所以如果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
逮捕或采取其它
刑事强制措施的,在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
赔偿到位后,受害方同意不追究的,大部分情况不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即使追究
判缓刑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2、但这些都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及
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手段等方面综合而定。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
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
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