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夫妻双方在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
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
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
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
2、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
3、另外,若夫妻双方没有在30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
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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