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刑事拘留批捕后流程时间:检查机关应该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书后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该立即放人,需要继续追查的,应该依法
取保候审或者是
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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