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案一方
伪造债务,如果一方
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
债权人另案
起诉。认定一方伪造债务的,在
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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