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家暴不需要
离婚冷静期,家暴想要离婚的并不受“冷静期”的限制,根据《
民法典》中的对“冷静期”的规定,只有双方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离婚登记时才适用“冷静期”制度,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夫妻的离婚权利自由的体现。
2、由此说明“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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