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离婚冷静期需要三十天时间;
2、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
婚姻登记机关申领
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
离婚申请;
3、如果双方到
法院起诉离婚的话,那么是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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