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土地被
承包后国家征收土地时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归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归
土地承包人所有,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
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
【法律依据内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
符合条件的
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等
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
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