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刑事强制措施是比较多的,公安机关对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在侦查的过程中,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果
逮捕或者
刑事拘留的,要移送看守所
羁押,嫌疑人取保候审前,没有规定一定要
拘留,例如被逮捕的嫌疑人,逮捕
期限届满后,仍然要侦查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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