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立遗嘱找律师见证流程是:
1、做
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委托人的
身份证;委托人的户口薄;委托人的
结婚证;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
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
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
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
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
见证人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
当事人和、或
遗嘱执行人并签收《
送达回证》。
11、律师
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遗嘱律师见证是首先进行一个相关的询问,对于基本的情况来做出一定的了解,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做好相关的笔记方面的记录,然后就是审核委托人所需要的一个材料,最后就是确定他们的精神状况都是正常的,然后做出遗嘱。
首先,律师作为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不是
继承人或遗产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2、与继承人、
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
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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