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但只有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或者
一审未提
二审要求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才可以在
诉讼离婚后的一年内,单独提请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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