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起诉离婚和无效婚姻一起审理吗?可以一起审理,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法院同时收到
离婚诉讼和无效婚姻宣告申请,由于判决
离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应当先对该婚姻关系是否无效作出判决。
如果法院认定该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就可以直接作出宣告
婚姻无效的判决,离婚诉讼便没有任何意义了,但涉及
财产分割和子女
抚养方面的要继续审理;如果法院认为该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就会接着处理离婚诉讼,和一般的离婚案件处理方法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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