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
借款人未按时还借款,则利息需要按照
当事人约定的
逾期利息来计算,但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当事人无约定的,按照借期内利率来计算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的逾期利息;如果借期内利率也
未约定的,则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来计算。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
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
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
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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