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安置是由当地政府决定的,每个省份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有户口没房子在
拆迁的时候是不能享受金额补偿的,但是可以享受安置费的补偿。至于说怎么安置,这是由当地的政府决定的。为了共同的利益在
国有土地上拆迁的房屋,应该对被拆迁的人进行补偿,如果是由其他单位进行安置的,政府应该把安置费交给该单位。如果不需要安置的人,应该把安置费交给个人或者取得被安置人同意以后,把这部分安置费给被安置人用于交
保证费用。
【法律依据内容】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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