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离婚前的冷静期协议是否有效应当根据该协议是否属于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而定,达成一致意见就是有效的。
2、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
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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