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自然人独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是否需要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即如果出现了人格混同情形的,自然人是要对公司对外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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