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借了钱给别人没写
欠条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补写一份,如果对方不愿意,
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
证据,如果
借款人不按时偿还
欠款,
出借人可以
起诉。
对于
债务人到对
债务到期,在
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
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的方法有如果没有借条
,如果有
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时何地借债权人债务多少,就可以请证人提供
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
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
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提前收回借款或者
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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