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2、
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到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补偿,如存在未足额缴纳
社保,未支付
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
赔偿。
3、用人单位不
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
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
处罚。
4、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
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
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赔偿金、给予
行政处罚等等。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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