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想
变更抚养权但找不到人怎么办
父母一方想
变更强制措施,但找到对方
当事人的,不能协商变更抚养权,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
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
1、法院受理
抚养权纠纷案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当事人陈述;告知证
人的权利义务,
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出示
书证、
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
原告及其
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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